|
一项小改革解决一个大难题: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吉林省邮政局协商,自7月18日起,吉林全省邮政局和全省法院开通使用“法律文书回执特快专递”业务,吉林全省法院的法律文书今后不在需要由法院派专人、专车费时费力来送,而是由邮政局使用特快专递并带回执的方式统一送达,此举有望缓解困扰法院以久的“送达难”问题。
7月1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长春市宽城区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立案工作现场会,推广了宽城区法院与宽城区邮局开展法律文书回执特快专递业务的作法。
送达是指法院受理当事人的起诉后,向另一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送达起诉书副本、传票、通知、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过去,法院受理诉讼案件后,除少数可以电话通知当事人来取的以外,多数案件的送达方式是法院工作人员登门直接送达。近年来,由于案件增多,法院工作人员及车辆有限,常出现送达积压现象,同时,法院工作人员前去直接送达,由于不便查找,往往得携同一方当事人前去指路,这样又给公正司法和廉政建设带来一些问题,“送达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司法审判的老问题。
2001年7月起,长春市宽城区法院根据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为保证送达,提高工作效率,与长春市国际速递局协商,率先开通了法律文书回执特快专递业务,采用特快专递带回执的方式送达各种法律文书。实行这一作法半年多来,共邮寄送达法律文书847件,邮寄送达成功率达87.6%,开庭传票6日内全部送到,裁判文书的邮寄回执也在15日内全部返回,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一件邮寄送达错误,并比法院派专人、专车送达大大节约了费用,同时,是由于邮递员第三人送达,使法院工作人员在开庭前不接触当事人,有效减少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使当事人接触法院的第一印象就感到公正,减少了合理怀疑,保障了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落到实处。
吉林高院和吉林省邮政局要求在全省普遍开通法律文书回执特快专递业务,时限上,同城互寄的上午收寄,下午投递,下午收寄,次日上午投递,省内跨地区互寄的最迟三天。从收寄日起至回执返回到法院,最大时限为五天。
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省高院与省邮局联合开展“法律文书回执特快专递业务”。
(郭春雨 王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