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队伍专项教育整改活动方案


  

  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全省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改活动方案》的要求,为切实解决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省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专项教育整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整改法院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切实保证司法廉洁,不断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转变风气,提高能力,团结和谐,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根据全省法院队伍现状,此次专项教育整改活动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一)端正执法思想,解决为民司法问题

  重点解决一些法官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念错位、宗旨意识淡化、不能全心全意为民司法、为民服务的问题,对涉诉信访当事人不负责任,不说明案件情况、不做调解服判工作,造成久访不结,甚至激化矛盾的问题。要从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有利于方便群众诉讼出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注重司法活动的人文关怀。

  (二)转变审判作风,解决文明司法问题

  重点解决少数法官审判作风不端、司法不严、裁判不公的问题,管理松懈、纪律松弛、精神不振、效率低下的问题,冷横硬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着装不规范等庭审作风问题,机关内部不团结、不和谐,正气不足,歪风有余,行为不检点、社会形象不佳的问题。要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进行忠于法律、刚正不阿、廉洁自律、修身奉法、公正高效、文明司法的职业伦理道德教育,严格要求自已,约束业外活动,坚决杜绝不良的司法作风,增强法院凝聚力,维护司法公信力。

  (三)规范司法行为,解决严格司法问题

  重点解决滥用强制措施,违规处理涉案款物,严重侵犯公民财产权和暴力取证、非法拘禁、体罚虐待、超期羁押等侵犯人权问题;司法随意性大,处理问题不注重证据和程序以及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法官规范司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慎用法官自由裁量权,保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体现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服务大局,提高保障全局的能力,追求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提高司法能力,解决优质司法问题

  重点解决部分法官法律知识不足、裁判水平不高、司法能力不强的问题,办理案件定性不准、宽严失度、造成冤假错案问题,办案效率低下、办理案件久审不结、久执不结的问题。教育法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着力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不断适应审判和执行工作需要;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对内提高司法能力,对外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定纷止争的本领;着力加强法院判决的落实,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五)加强廉政建设,解决廉洁司法问题

  重点解决个别法官以案谋私、权钱交易、贪赃枉法和违法审判问题,法官和法官之间,法官和干警之间,法官和律师、当事人之间,上下级法院之间相互说情、相互请托、相互牟利的问题,玩忽职守、拖延办案,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问题。着力构建“四不为”的机制,切实找准监督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法官行使职权的监督制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在开展上述五个方面问题教育整改的同时,各级法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把“为民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规范司法、优质司法、廉洁司法”作为教育整改的目标,把司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做为教育整改的重点,确保专项教育整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教育整改活动从2月19日开始到7月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学习阶段(2月19日至3月10日)

  1、召开动员大会。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围绕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的目标要求,召开专项教育整改活动动员大会,下发活动日程表,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安排部署活动任务,制发本单位整改活动方案和工作日程表。

  2、开展学习教育。一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九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及王珉书记在省法院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二要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开展法治精神、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使法官的政治素质、职业精神、道德情操、业务水平、工作经验等更加适应审判工作和法院各项工作的需要;三要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中央关于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省委关于“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等要求。

  要安排一定时间集中学习和讨论,做到集中学习、研讨与自学相结合,专家授课与领导带头讲座相结合。学习教育要贯穿于整个专项教育整改活动的全过程,做到“五有”,即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有总结,把学习活动作为各级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查摆剖析阶段(3月10日至4月30日)

  1、征求意见。采取深入基层调研、解剖典型案例,召开座谈会、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设立征求意见箱、发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征求社会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查摆问题。根据“上级点、群众提、互相帮、自己找”查摆出的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结合查摆出的问题,采取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进行深入剖析、评议,总结经验教训。通过学习身边典型,召开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等形式,达到明确法官标准,端正思想认识,对照检查不足的目的。

  3、梳理反馈。围绕本次活动重点要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将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以书面形式向领导班子和个人反馈。

  4、撰写剖析材料。剖析材料主要包括: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深挖根源、提出整改措施等四个方面。

  5、民主测评。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在本单位内部,对全体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三)整改处理阶段(5月4日至6月15日)

  1、制定整改方案。包括:主要问题、针对问题制定的具体整改措施、解决问题的时限及要达到的目标、今后努力的方向。

  2、实施整改。对于在活动开展期间能够改正的问题,要立即改正,做到立竿见影,速见成效。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和完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整改提高的长效机制。整改问题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查出的问题责任不清不放过,查清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要在全省法院业务庭室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促进法院的司法效率,提升法院的社会形象。

  3、组织处理。对专项教育整改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区分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领导、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行政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属于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以批评教育为主;对属于违法违纪方面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建章建制阶段(6月15日至7月10日)

  1、梳理更新制度。全省法院要对现存的各个方面的制度、规范集中进行一次梳理和论证,认真清除过时、繁杂、失效的规章制度。

  2、补充完善制度。围绕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的目标,按照“干什么,定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更新和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和廉政建设制度等规章制度,逐步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3、落实行为准则。结合法官行为规范,对中政委“四条禁令”和省法院制定的“七条禁令”、执行工作的“八个严禁”和禁止为案件说情或接受说情行为的若干规定,继续采取明察暗访、巡视等方式认真抓好落实,努力提高法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4、健全考评体系。全省各级法院要制定并完善日常工作督查、业务考核、政绩考评办法,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激励机制、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和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管理机制。

  (五)总结验收阶段(7月10日至7月30日)

  省法院机关、各中级法院、分院要对本院开展专项教育整改活动进行全面、客观、认真地总结,重点总结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落实的整改措施和取得的实际效果,在活动开展的每个阶段形成汇报材料报省法院活动领导小组。省法院将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教育整改活动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的重点是看活动的开展是否规范,审判和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是否整改,纠错追责是否到位,各项制度是否落实,人民群众的满意率是否提高。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单位进行补课,限期整改。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验收结束后,省法院将召开全省法院系统专项教育整改活动总结大会。

  四、组织领导

  省法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张文显同志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马建华同志为副组长,各党组成员、非党组成员的副院长和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为成员的全省法院队伍专项教育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治部主任李树涛同志任主任,政治部干部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审管办、法官进修学院为成员单位。省法院机关成立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马建华为组长,政治部主任李树涛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机关党委负责院机关专项教育整改活动的组织工作。全省各级法院也要成立专项教育整改活动领导组织,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

  五、几点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教育整改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措施。全省法院广大法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教育活动中来,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改活动的重大意义,不断推动教育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法院一把手要负全责,班子成员按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专项教育整改工作。做到五个到位,即思想发动到位、部署工作到位、评议渠道开通到位、问题揭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在开展教育整改活动中,要紧密联系法院的工作实际,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裁判不公、执行不力,案件久拖不结,久拖不执等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树立司法为民的社会形象,实现审判公正、执行到位的法院工作目标,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紧密结合法院队伍建设的新特点,适应法院司法改革提出的新目标,实现法院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在学习中进步,在实践中创新,在推进工作中深化,不断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力争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法院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全面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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