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上岗受了伤 雇员雇主各担责


   雇员酒后违规上岗,造成自己左手拇指被砸断,伤残九级。近日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令雇主、雇员分别承担70%和30%的责任。

    原告陈某居住在被告被告临江某木制品厂附近,被告有活就临时雇用原告。2006年12月7日早,被告找原告到厂里干活,中午在厂里用餐时饮酒。下午去推板材时,车上的木板滑下车把处将原告左手拇指砸断,经鉴定为九级伤残。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雇员雇主关系,原告在工作时间受伤,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酒后上岗,不听劝阻,坚持推车,给事故发生造成隐患,对此应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王宇明)

(责任编辑: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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