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表彰大会 我省法院一个集体两名个人获殊荣


  

  (郭春雨 刘佳民)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三八红旗手表彰大会(电视电话会议),我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人民法庭庭长丁铁志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袁志丽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洮北法院:打造司法公正、业绩一流的法院集体

  洮北区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32人,内设16个职能部门。2002年至2005年被省法院命名为“人民满意法院”、2003年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省委命名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4年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6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先进集体”。2006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2002年以来,全院有单位11个被评为“人民满意法庭”、“人民满意审判庭”、“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共有85名干警立功受奖。

  多年来,洮北区人民法院从提高每位成员的综合素质入手,坚持通过定期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和鼓励班子成员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学习,实行“院长值周制度”等多种方式,进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受到了区人大,区政法委的好评。同时制定了上访信息回馈制度,值周院长每周五到上级法院、区人大、区政协、区信访办等敏感部门征求领导机关及人民群众一周内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将得到的信息与下周值周院长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几年来,八名班子成员中,先后有四人次荣获二等功、三等功和全市“十佳勤廉公仆”的荣誉称号。

  近年来,洮北区人民法院每年都确定一个主题,作为提高法官素质的途径,先后开展了"学做创"主题活动、针对法官形象、风纪不雅开展"形象建设年"主题活动、针对法官责任心不强他们开展"学习费云龙"主题活动、针对法官工作作风拖拉、懒散开展"法官行为规范年"主题活动、针对法官观念陈旧开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主题活动,通过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深刻体会“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深刻内涵,使广确大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深入开展“爱洮北、爱法院、爱岗敬业”的“三爱”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纠正法官脱离群众、作风粗暴等问题,通过专项整顿活动,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观念,切实解决“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更加自觉地规范自己的司法行为;通过"法官法惩戒制度"专项学教,使每位法官对照自身存在的违背法官职业道德,执法不公等问题对照检查,加强了干警职业道德,改进了干警工作作风,提高了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度。

  洮北区人民法院从长远的高度构建了"人才兴院"的大格局,制定实施了《洮北区人民法院人才发展纲要及教育培训规划》。他们舍得投入,支出6000元购买一套《中国法庭》宣传教育片供全体法官观看学习,对于取得研究生学历的法官,院里给报销60%的学费,对于取得学位的报销全部学费,奖励1000元人民币;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组织开展庭审评比活动、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在全院形成一股比能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为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掌握先进的办公手段,聘请专业教师,在全院开展计算机培训工作,使法院在立案、审理、记录及流程管理等方面全部实现微机操作,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579件,审限内结案率为100%,无超审限案件。

  在没有建设资金的情况下,灵活地采用换建方式,兴建了面积近9000平方米的审判综合楼,审判区与办公区由指纹锁严格控制,审判庭结构合理,布局规范,内部食堂每天为干警供应早午餐,购置部分健身器材,建成可供几十人同时参加锻炼的法官健身中心,丰富了干警的业余文体生活。同时又自筹资金建设农村法庭,在平安镇、林海镇建成了两个700平方米的标准化法庭,使农村法庭审判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办公大楼落成后,较快地开通了省、市、区三级电话网络,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微机网络建设,建成中央监控系统,办公实现了院内微机联网,在不能享受国家为基层法院网络建设投入专项资金的情况下,自筹资金大搞网络建设,院领导和技术人员亲自跑市场,买器材,并自行设计,自行施工,使洮北区人民法院的技术装备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已基本形成“立案入电脑、程序网上走、庭审有监控,档案随时阅”的流程体系,对洮北区法院的整体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丁铁志:扎根基层、无私奉献

  丁铁志,现年53岁,现任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法庭庭长。在基层法庭工作几十年,始终以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一心为民执法,廉洁公正办案,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极高赞誉,连续多年受到各级表彰,并多次立功受奖。2002年7月,丁铁志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荣誉称号;2003年8月,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庭先进个人”;2004年9月,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一等功”;2005年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模范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优秀法官”,成为辖区群众心中真正经得起考验、信得过、树得住的人民法官先进典型。

  他任庭长的岔路河法庭仅有4名法官,却担负着6个乡镇、97个村、689个自然屯、18万多人口的辖区审判任务,每年除要完成600多件案件的审理任务外,还要执行各类案件300余件。多年来,面对辖区面积大、警力严重不足和案件逐年增多等实际困难,丁铁志从不叫一声苦、报一次怨,更没有向院党组提出过一次增加警力的要求,而是默默地忍受着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病痛的折磨,咬紧牙关,带领全庭干警超负荷的工作着。他坚持亲自办案,每年除要亲自审理150多件案件、并制作几百件文书外,还亲自参与庭内所有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从未因身体有病而影响全庭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他还主动承担起立案和信访接待工作,凡有当事人咨询或来访的,他都热情接待、耐心询问、细心解答、认真叮嘱,生怕因自己的失误而给当事人留下诉讼遗恨。在丁铁志的带领下,岔路河法庭审判工作多年来始终走在全院的前列,案件审结率每年都在99.5%以上,案件执结率均在83%以上。案件审结率、执结率及卷宗归档等几项法院标志性的硬性指标多年来始终保持在全院最高、最快和最好的良好态势,得到了全院上下一致好评,受到辖区党委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赞扬。

  为防止腐败问题发生,树立人民法庭良好社会形象,他结合法庭实际,亲自研究制定了《法官廉洁办案准则》,设立了法官廉洁小食堂,要求庭内法官在辖区办案时,无论多远必须回“家”吃饭。同时,他还带头严格遵守法庭廉政规定,不沾任何当事人吃请,不应任何当事人无理之求,不往任何有损形象之邀。仅近二年来,全庭法官就拒吃请五百余次,拒礼金达8万多元,丁铁志个人就拒礼金达3万多元,拒吃请200多次。

  多年来,丁铁志严格落实巡回办案制度,一年四季顶风霜雪雨、冒严寒酷暑,带领全庭干警坚持利用巡回办案日深入辖区村屯办案,到百姓家中解决纠纷。仅近两年来,岔路河法庭就坚持巡回办案达700多件,丁铁志一人就坚持巡回办案200余件,及时避免矛盾激化案件达80多起,辖区党委政府和群众对此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袁志丽:刑事审判是我钟爱的事业

  袁志丽,女,1981年到法院工作现任洮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1997年,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2000年在全区争创双十佳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2002年被市委评为“好军嫂”、“三八红旗手”。被区委评为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其带领的刑庭,连续多年被市委、区委评为先进集体;2001年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命名为人民满意审判庭,2003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一等功。

  1986年7月袁志丽同志调入洮北区人民法院工作,被分配到刚刚成立不久、借房办公、路途又远的西郊法庭,承担着西郊法庭辖区中面积最大、城乡交界处人口最多的幸福办事处的案件审理工作。当时袁志丽正怀着几个月的身孕,但她从没叫过一声苦,抱过一声怨,以神圣的责任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一干就是十八年。

  2005年至2006年白城市看守所正处于建设中,被告人分别羁押在周边各县,大部分羁押在离本市一百多公里的通榆县,往返一趟就要三、四个小时,可她不叫苦、不叫累硬是与男同志一道坚持下来。2006年全国开展打黑除恶战役,袁志丽同志带领全庭干警起早贪晚,认真审查卷宗,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案件审理真正做到了“稳、准、狠”。2007年她审理了被告人孙景贵等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妨碍公务一案,此案被告人多、在辖区影响大,是上级挂号的案件。受理后,袁志丽同志认真审查卷宗,分析案情,组织周密的庭审活动,后经评议,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器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袁志丽同志还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对青少年罪犯的帮助、教育、挽救作用。担任了少年审判合议庭的审判长,对每一起未成年犯罪案件都要认真审阅卷宗,多次走访未成年犯所在社区了解家庭情况,个人成长经历,尽可能多地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在审判时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为保证未成年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在对判处缓刑的青少年罪犯回访中,为每个回访对象建立了详细的回访档案,对登记内容逐步细化,并乐此不疲。未成年人朱某、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缓刑期间都已经找到了工作,并且表现都很好,开始懂得回馈社会。

  作为庭长,袁志丽同志带队伍不以职位压人,积极探索审判改革新路子,大胆尝试普通程序简易审,大大缩短了审限,提高了效率。政治上以一个共产党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廉洁自律,拒腐防变。在民事审判工作的十八年间,拒吃请几百人次,拒贿6万余元。在庭内管理上,坚持用制度建庭、用制度管人,完善了庭内制度建设并带头执行。在她的带领下,刑庭成了一个团结的集体、学习的集体、廉洁的集体,2001年被上级命名为“人民满意审判庭”,2007年全市春季严打行动中荣获“先进集体”称号。

  作为一个法官、一个庭长,袁志丽同志无疑是优秀的,但是作为一个女儿、一个妻子、一个母亲,她却是不称职的。公婆体弱多病,每次住院,其他妯娌都陪伴在病床前,唯独她在外办案,不能侍候左右,她只好多值夜班,或者利用出发回来的空隙,不顾劳累,多做好饭,捧到公婆的面前。父母年迈,她更是一天也不能陪伴,只有请其他姐妹代劳。对于正上学的女儿,袁志丽没有时间辅导,更没有时间照顾。一次孩子感冒发烧,丈夫又在部队未归,恰在此时,有个棘手案件的被执行人态度略有缓和,如不趁热打铁,将会延误时机甚至造成案件难以执结,她含泪将孩子送到父母家,义无反顾地上了车。案件顺利执结后,她匆匆赶回家中,但孩子因上呼吸道感染,嗓子全部化脓,父母已将孩子送进医院。病床前,高烧不退的孩子看到妈妈后委屈地哭了起来,张大沙哑地嘴叫了声“妈妈”,袁志丽上前搂住病床上的孩子,紧贴女儿滚烫的脸,她的眼泪哗哗地淌了下来。

  长期紧张地工作,没有规律的饮食,使她患上了低血糖、低血压,每次出差,她都要带上必需的药品,而她并没有因此叫苦叫累,或推却一次执行任务。

  现在,她又抛家舍女,全身心地投入到法庭工作,倾注着自己的一往深情,始终无怨无悔地奉献于自己的事业。面对荣誉与褒奖,她没有丝毫放松,没有一点陶醉,她只是感到任重而道远……

(责任编辑: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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