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队伍专项教育整改活动调度会


  

  3月4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队伍专项教育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教育整改活动的情况进行调度。省法院机关、各中级法院、分院队伍专项教育整改活动办公室主任对前一阶段活动的开展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果、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做了汇报。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赵忠诚主持会议,省法院专项教育整改活动办公室主任、政治部主任李树涛做了讲话。

  《全省法院队伍专项教育整改活动方案》下发之后,全省法院按照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动员阶段的活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一是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专项教育整改活动顺利启动。全省各级法院在省法院通知下发之后,分别召开了党组会议进行学习、贯彻和落实,成立了专项教育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和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量化分解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动员,推动了活动的顺利开展。通化中院召开了两级法院764人参加的视频会议进行动员,确保了动员大会的质量,起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和发动工作的作用。白城中院把动员大会同法院工作会议一并召开,把每个工作日的下班前半个小时确定为全院统一的学习时间,做到“五有”,保证了学习教育的效果。吉林中院在活动方案中确定了六个方面的五十个重点问题进行整改,全力开创法院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司法保障和服务大局工作的新局面。

  二是围绕“三项教育”主题,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学习效果。省法院紧紧围绕全省法院实际,制定下发了学习动员阶段日程表,把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法治理念教育、职业伦理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三项教育做为学习的重点,并确定3月10日对“三项教育”的情况进行考试,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果。各级法院紧紧围绕“三项教育”主题活动,通过集体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专家授课与领导辅导相结合,学习文件与集中讨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活动,确保了学习时间不少、学习内容不漏、学习程序不缺,保证了学习的效果和质量。吉林分院按照日程表的要求,扎实开展“三项教育”,每天集中半天时间集中学习,延边分院统一购买了学习笔记本,印制了《法官行为规范》等读本,要求每名干警的学习笔记不少于20000字,学习体会文章不少于三篇,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三是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努力做到工学结合,推进了全省法院的全面工作。各级法院把开展队伍的专项教育整改活动同法院的日常管理相结合,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同全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相结合,同服务中心工作相结合,同学习先进典型相结合,推动了全省法院工作的开展。省法院、长春中院、辽源中院、延边分院等法院还把解决廉洁司法问题做为工作的重点,院长同副院长、副院长同各庭庭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法官的监督管理,促进了法院风气的好转。松原中院把学习活动同全院的计算机培训、全员参加司法考试、鼓励法官进修工作结合起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活动效果。

  四是加强督导,重视宣传,促进了专项教育整改活动的开展。各级法院分别组建了督导小组,建立领导包保联系点制度,党组成员包片、包院、包庭、包人,亲自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延边中院把活动的开展情况同年底的考核、检查和评比挂钩。长春中院坚持每周调度一次,每周检查一次,每周通报一次,及时召开汇报会、分析会对活动的开展中进行调度。延边中院、四平中院和白山中院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编发了简报,制定了专刊,大力宣传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作法和好成果,加强同新闻单位的联系,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省法院政治部主任李树涛在讲话中说,专项教育整改活动是省委政法委统一安排的活动,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加强法院管理、推进法院建设和推动法院工作更具有针对性。纵观全省法院前一阶段活动,应当说是开局良好,发展比较健康。各级院要按照省院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对照检查,看一看哪些活动内容还没有落实;看一看哪些环节还没有抓到位;看一看哪些部位还存在死角;看一看哪些部门和个人在应付了事。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活动的重视程度,真抓实干,求实创新,消除法院干警的厌倦情绪,认真解决好提高思想认识问题,提高开展好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专项教育整改活动的目的是促进审判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活动的总体时间安排上是宽松的,要正确处理好组织活动与开展工作的关系,衔接好,结合好,处理好,摆布好,做到活动与工作不矛盾,两不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要下功夫把各个阶段工作抓实、抓紧、抓好,投入一定的精力和时间,确保活动开展的效果,提高活动开展的质量,认真解决法院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学习动员阶段结束时要进行小结,组织考试,确保活动不走形式。在查摆剖析阶段省法院要下发日程表,派出督导组采取听汇报,查记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开座谈会,参加庭审等各种方式进行检查督导。各院要加强对典型的培养、总结和宣传,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宣传我们在队伍专项教育整改活动的好经验、好作法、好成果,让社会了解我们所做的工作,赢得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省法院专项教育整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赵淑杰、宣教处处长王向明、审管办主任董国军参加了会议。(刘佳民)

(责任编辑: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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