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中院“六个并重”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暨专项教育整改活动开展


   四川地震发生后,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在积极捐款援助灾区人民和协助灾区法院渡过难关的同时,深刻认识,在无法到达抗震救灾第一线的情况下,做好本职工作,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便是法院干警抗震救灾的最好体现。为此,延边中院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暨专项教育整改活动的开展,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切入点,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在“大学习、大讨论”及专项教育整改活动中坚持做到“六个并重”: 

  一是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一季度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7件。在惩处犯罪的同时注重总结经验,在犯罪多发或易发群体中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3月份,中院“巾帼法律援助团”到辖区县市开展法制讲座;5月4日成立青年普法志愿者服务队,加大对青少年的普法的力度和针对性;5月16日会同延吉市法院法官,在延吉市时代广场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

  二是坚持结案与事了并重。颁布实施《审判流程操作规则》,加强对审判程序动态的管理、控制和监督,为提高结案率、执行率、调解率提供制度保障。强化案件审限管理,在内部网站的“催办公告”栏内,催办临界审限5天和10天的案件;在审判绩效考核中,加大以案析法、息诉服判和调撤工作的比重,一季度全院调撤率为26.46%,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1.4个百分点,全院中调撤率最高的达到80%。同时注重案件终结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是否得到真正化解、权益是否得到真正实现。积极开展各类案件的回访活动,“五一”后对全州13名判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缓刑人员逐一进行了回访。

  三是坚持业务学习与队伍建设并重。在工作中注重业务学习和审判技能的培训,1月初至5月末派到最高法院等上级机关参加业务培训34人。同时,在“大学习、大讨论”、专项教育整改、“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双争”等活动中培养和增强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民生意识的。

  四是坚持措施与效果并重。在工作中既注重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定,又要注重这些措施和规定能否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和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在社会各界聘请19位执法、执纪监督员,对法院的审判及执行程序、工作作风、队伍和廉政建设、干警职业道德建设、诉讼费收取等各方面进行监督。

    五是坚持法律效果和民生利益并重。在审判实践中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地适应法律规定,又注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保护,不能出现因机械地适应法律反而使人民群众利益受损的现象。法官在春耕农忙季节来到田间地头,巡回开庭。深入农村进行调研,对可能发生的因土地承包而引起的邻里纠纷、诉讼和上访,宣讲法律知识和解决纠纷的途径,进而使农民深入了解《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的政策、法规。

    六是“整改”活动与树立法院形象并重。进一步加大廉政建设,投入1万余元购买摄录设备,对辖区法院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查找在司法行为、作风、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周五下午组织全体法官和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全面整改的同时,在社会上努力树立法院和广大法官的形象。5月末至7月初,与延边州委政法委、延边州委宣传部、延边日报社、延边州广播电视局联合开展“十佳法官”评选活动,此项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宣传延边州广大法官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敬业精神,努力开创法官队伍建设新局面,更好地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延边服务。(刘玉敏)

(责任编辑: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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